在深圳,随着人们财富的积累和法律意识的提高,越来越多的老人开始考虑通过立遗嘱的方式,来安排自己百年之后的遗产。本意是想给家人一份清晰的指引,避免日后因为财产分割闹得不可开交。
但现实往往事与愿违。作为一名处理过不少深圳遗产继承纠纷的律师,我见过太多这样的场景:老人去世后,一个子女拿出份遗嘱,说房产归他;其他兄弟姐妹却跳出来质疑:“这遗嘱是真的吗?凭什么?”最终,一场家庭内部的民事诉讼在所难免。
问题就出在:很多人以为,遗嘱就是老人家写张纸、签个名那么简单。其实不然,一份在法律上站得住脚的有效遗嘱,背后大有讲究。今天,咱们就把这事儿聊透,看看哪些“坑”可能会让一份遗嘱变成废纸一张。
一、立遗嘱的人,当时“清醒”吗?
这是遗嘱效力的第一道门槛。法律要求,立遗嘱的人在立遗嘱时,必须是“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”。
- 说白了就是:老人家在写下或签下遗嘱的那一刻,头脑必须是清楚的,精神状态是正常的,能完全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。
如果老人当时已经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、精神分裂等疾病,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,那么他立下的遗嘱,很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。在遗产继承纠纷的开庭中,这往往是争议最大的焦点之一,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(如病历)来证明。
二、这份遗嘱,真是老人家的心里话吗?
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。如果存在以下情况,遗嘱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:
- 被胁迫、被欺骗:比如,有子女威胁老人“不把房子给我,就不给你养老”,或者欺骗老人说其他子女不孝顺,在这种情况下立的遗嘱是无效的。
三、格式!格式!格式!重要的事情说三遍
这是绝大多数遗嘱“掉坑”的地方。法律对不同形式的遗嘱,有极其严格的格式要求,差一点都不行。
咱们来看看几种常见的遗嘱形式和它们各自的“通关密码”:
- 自书遗嘱(自己写)
- 要求:从头到尾,每一个字都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,最后亲笔签名,并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- 注意:哪怕只有一个字是打印的,它就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自书遗嘱了!
- 代书遗嘱(找人代笔)
- 要求: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并注明年、月、日,最后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三方共同签名。
- 谁不能当见证人? 继承人、受遗贈人,以及和他们有厉害关系的人(比如继承人的配偶、子女),都不能当见证人。
- 打印遗嘱(电脑打出来)
- 要求:这是《民法典》新增的形式。同样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,遗嘱的每一页都必须有立遗嘱人和所有见证人的签名,并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- 录音录像遗嘱(说话或录像)
- 要求:同样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。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在录音或录像中记录下自己的姓名或肖像,以及年、月、日。
一个提醒:以前很多人觉得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,但现在法律已经修改,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,效力都是平等的。如果立有多份遗嘱,以最后一份为准。
四、遗嘱里的财产,真是你自己的吗?
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。最常见的乌龙就是,夫妻一方在遗嘱里,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,全部留给了一个孩子。
- 结果是:这份遗嘱中,处分了属于配偶那一半房产份额的部分是无效的。比如,一套登记在老王名下的深圳房产,是婚后购买的,那这套房子的一半属于老王的妻子。老王的遗嘱,最多只能决定属于他自己的那一半房产份额的归属。
五、遗嘱无效了,财产怎么办?
如果遗嘱被法院判决为全部或部分无效,那么无效部分的遗产,就要按照“法定继承”的规则来处理,也就是由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遗产分割。
专业的事,交给专业的人
看到这里,您是不是觉得头都大了?一份看似简单的遗嘱,背后竟然有这么多法律门道。
寻求专业的深圳法律服务,是避免家庭纷争最稳妥的方式:
- 对于想立遗嘱的人:专业的深圳遗产继承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法律咨询,根据您的意愿,为您起草一份格式规范、内容合法、无懈可击的遗嘱,从源头上杜绝日后的纠纷。
- 对于继承人:如果您对逝者留下的遗嘱效力存有疑虑,律师可以帮您分析遗嘱是否存在瑕疵,指导您收集证据,并代理您进行谈判或提起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。
结语
在深圳,一份有效的遗嘱,是给家人最后的爱与责任,它能确保您的财产按照您的心意传承。而一份无效的遗嘱,则可能成为引爆家庭矛盾的导火索。请务必认真对待,必要时,让专业的深圳律师为您保驾护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