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深圳,住在自己的小区里,您是不是每天都能看到电梯里、大堂里、甚至小区外墙上五花八门的广告?从牛奶饮料到线上课程,无孔不入。这时候,您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:这些广告位租出去收的钱,到底去哪儿了?是进了物业公司的腰包,还是另有他用?
这笔钱,在法律上叫做“公共收益”,它的归属问题,是深圳物业纠纷中最常见、也最容易被业主们忽略的一个。作为一名处理过不少深圳房产纠纷的律师,今天就来跟您聊聊“深圳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入归谁所有”这个话题。
一、首先明确:哪些地方是“公共的”?
咱们得先搞清楚小区的哪些地方是全体业主共有的。根据法律规定,这些都属于物业共有部分:
- 电梯、大堂、走廊、楼梯间;
- 小区的外墙、屋顶;
- 小区的道路、绿地、公共花园;
- 公共的停车位(未出售产权的);
- 小区的会所、活动室等公共设施。
利用这些地方做广告、设摊位、搞活动等产生的收入,就是我们所说的“公共收益”。
二、核心问题:这笔钱,到底归谁?
答案非常明确,可能会让很多业主大吃一惊:
根据《民法典》和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利用物业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,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,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!
没错,是属于全体业主的,而不是属于物业公司的!
物业公司只是受全体业主委托,对小区进行管理的“管家”,它本身并不是这些公共收益的主人。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是它提供服务,我们支付物业费,但这并不包括它可以随意处置业主的共同财产。
三、物业公司“吞掉”公共收益,算不算侵权?
如果物业公司将这笔公共收益据为己有,账目不清,甚至拒绝公开,那么这种行为不仅是物业不作为,更是对全体业主权利的直接侵害,法律上称为“物业侵占公共收益”。
四、这笔钱,本该花在哪里?
这笔属于全体业主的钱,主要有两个合法用途:
- 补充小区的“养老金”——专项维修资金:当小区的电梯、水泵等大型公共设施需要大修时,就可以动用这笔钱,避免临时向每家每户摊派。
- 用于全体业主:如果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,这笔钱也可以用来冲抵物业费,或者用于小区的其他公共事务,比如举办社区活动、增加健身器材等。
五、维权“四步走”:如何把属于自己的钱拿回来?
面对物业侵占公共收益,业主们应该如何正确“战斗”?
第一步:要求信息公开(行使您的知情权)
作为业主,您有权知道小区的“家底”。您可以联合其他业主,书面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公布公共收益的详细收支账目。这是业主知情权和业主监督权的体现。
第二步:找主心骨——业主委员会
单个业主去和物业公司交涉,往往人微言轻。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“正规军”。
- 已有业委会:向业委会反映问题,由业委会出面,要求物业公司交出账目,并将收益转入公共账户。
- 没有业委会:这是很多老小区的通病。您可以联合其他业主,了解“深圳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详细流程”,选举出自己的代表,这才是长久之计。
第三步:寻求政府部门帮助(物业纠纷投诉)
如果物业公司和业委会都无法解决问题,可以向外部监管部门投诉:
- 向街道办事处投诉:这是处理社区物业纠纷最直接的政府部门。
- 向区住建局投诉:可以向各区的住房和建设局(或类似职能部门,如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)的物业监管科进行投诉。
第四步:法律途径(最后的武器)
如果以上所有努力都失败了,最后的武器就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物业合同纠纷。
- 提起诉讼:您可以联合其他业主,或由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,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,这属于物业纠纷诉讼。
- 诉求什么?:要求物业公司公布账目、返还侵占的公共收益及其利息。
- 准备什么?:需要准备好证据材料,例如小区内广告位的照片、视频,物业服务合同,与物业沟通的记录等。
六、专业的事,交给专业的人
物业纠纷诉讼涉及到合同法、物权法等多个法律领域,且往往需要进行审计,程序较为复杂。
寻求专业的深圳法律服务非常有必要。经验丰富的深圳物业律师或深圳房产律师可以:
- 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:帮您分析情况,制定维权策略。
- 指导证据收集:告诉您哪些证据最关键。
- 代理维权:为您起草律师函,代表您进行物业纠纷调解,或代理您完成全部诉讼流程,在开庭时为您争取最大权益。
- 明确律师费:在委托前,律师会就律师费的收取标准和方式与您进行清晰沟通。
结语
在深圳,您家小区的电梯广告费,每一分都和您息息相关。了解并积极行使自己的业主权利,监督好小区的“账本子”,不仅是为了拿回属于自己的钱,更是为了建设一个更透明、更和谐的居住环境。别再对身边的广告视而不见了,是时候问问:这笔钱,去哪儿了?
通告:物业服务差,我有权拒交物业费吗? – 深圳李律师